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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转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360万元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11-13
【案源】近日,某房地产公司收到税务风险提示函。函件要求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360万元进项税额,作转出,补缴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共约400万元。否则,将移送稽查按偷税处理。 【案情】该公司于2024年10月成立。成立时,在税务窗口未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因此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在此期间,预售房屋收到预收款2000万元,按规定办理了预缴申报,并预缴增值税57.14万元【=2000/(1+5%)*3%】;同时,支付建筑工程款4000万元,收到建筑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360万元,在相关系统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选择确认。2025年1月,该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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