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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泗县天力公司与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纠纷案
发文单位: 文号:(2022)皖0111行初17号 发文日期:2026-01-23
基本案情简介:
宿州市第一稽查局认定泗县天力公司取得36家个体经营户在东海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1份为虚开,要求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 1860余万元。天力公司不服提起复议和诉讼。法院认为:首先,《税务处理决定书》未明确虚开具体事实。其次,稽查局虽提供了34户个体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证据,但所涉金额仅2000余万元,另有1亿余元的差额未查清。再次,其中14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的证据不足。因此,稽查局认定虚开证据不足。最后,在法律程序上,稽查局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执法中出示执法证件、未提交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材料,亦未充分保障该公司的陈述申辩权,程序违法。在复议程序中,省税务局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按期向稽查局送达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属程序违法。
司法裁判文书:案例暂未检索到。
——《中国2022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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