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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问答
【问题 21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2号),享受优惠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停车场是否包含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答:根据公告规定,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享受优惠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停车场是指专门用于停放公交和客运车辆的场所。对外开放的收费停车场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收取费用,不属于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的范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二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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