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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题 21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2号),道路客运站的候车室内部分区域出租作为便利店、餐厅、特产商店等,能否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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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告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候车室作为站务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但其内部出租的用于商业经营的土地不属于公告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二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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