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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税收案例:上市公司补税和滞纳金超14亿元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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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一通〔2026〕2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下属 16 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需补缴2021-2025 年期间企业所得税 102,412.62 万元、滞纳金 38,577.25 万元,合计140,989.87 万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989.87 万元,最终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源: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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