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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出口货物(及提供修理修配服务)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条件),与跨境销售服务未取得收入,在增值税处理上有何不同?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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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出口货物(及提供修理修配服务)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条件),可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文件依据:

纳税人出口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货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六条第一项第一目第十六点


二、跨境销售服务未取得收入,应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文件依据:

纳税人跨境销售本公告第六条第一项第2目、第3目所列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但未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取得收入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七条第一项第八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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