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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如未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发货人是否可享受内销货物的免税政策?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8
【字体:    打印本页

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下列政策,也不包含此种情形:

纳税人发生本项第4目第(1)至(6)点所述视同向境内销售情形的,应当于36个月期满次日按视同向境内销售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其中,属于内销免税的,仍可按照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者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期限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九条第一项第四目第七点

因此,需进一步研究,并注意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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