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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题 15】我公司在 2026 年 1 月取得一台设备,用于混合用途,取得的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为 1000 万元,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并计入固定资产,该设备于 2026 年 2 月首次计提折旧,请问调整年限自何时开始计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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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取得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长期资产,其调整年限从长期资产取得或资本化改造完成,且原值超过 500 万元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从你公司描述的情况看,该设备属于《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长期资产。由于该设备取得且原值超 500 万元后首次计提折旧的当月为 2026 年 2 月,因此调整年限从 2026 年 2 月开始计算。

 

——2026年7月31日,《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即问即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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