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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台湾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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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汇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延续实施平潭台湾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即对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享受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2026年123日,福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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