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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问答
问:若甲公司拥有汽车尾气处理的专利技术,那么仅将尾气处理装置认定为高新产品?还是汽车整车都可认定为高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如何界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10-08
答:仅仅整车里装上你自主专利的尾气处理装置,原则上不能直接把 “汽车整车” 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只能把尾气处理装置单独列为高新产品。
只有当整车本身的核心性能、核心指标,是由你这项尾气处理专利技术作为核心支撑,整车因这项专利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整车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新产品。
一般情况下,整车应该由若干个涉及车辆核心专利(动力、底盘、车身、整车控制等等)支撑,才能被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如果只尾气装置是高新产品,只要尾气装置对应的高新收入占总收入≥60%,其他指标全部达标,甲整车厂依然可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不需要整车本身被认定为高新产品。
另外:
高新技术产品,一要形成销售,二要有授权的知识产权,三要有相应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有能力的企业自己出具的C纳斯实验室报告也认可)。
上例中,如果企业开票销售中无对应的尾气处理装置的销售。那么在认定高品时就会比较牵强,只能说,取得专利技术的这个尾气处理装置应用于汽车上,这并不能直接导致汽车成为高新技术产品。
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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