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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案例
税案研究:非专利技术转让,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10-30
◎典型案例◎
C企业主要从事生化制剂、药品的研发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2021年—2023年,C企业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对外转让给境外企业。C企业财税人员认为,只要发生了技术转让行为,就可以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所得后,申报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风险核实◎
税务部门在后续核查中发现,C企业转让的技术不是专利技术,而是非专利技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一条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企业转让非专利技术,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相应所得也不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C企业进行了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相应税款和滞纳金。
——来源:2026年10月30日,中国税务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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