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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发票类——(1)虚开——(2)虚开发票罪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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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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