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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并将其转交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工费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收回出口的,在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如提供的加工费发票不是由加工贸易手(账)册上注明的加工单位开具的,出口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主管海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相应的加工费不得申报免税。
二、办理流程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人工发起,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交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受理岗推送任务提醒,税务人员按规定受理、审核、复审和发放出口证明。
三、操作步骤
进入系统后,展示明细列表,列表中可显示已采集的明细数据,同时提供〖新增〗、〖删除〗、〖上传资料〗、〖编辑〗、〖数据自检〗、〖自检查询〗和〖提交〗按钮:
(1)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来料加工免税证明采集”界面,此界面可采集明细数据。
1)点击〖取消〗按钮,可关闭当前窗口:
2)点击〖保存〗按钮,可将当前录入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关闭窗口:
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可将当前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保留采集窗口,支持纳税人继续采集。
(2)勾选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勾选数据进行删除。
(3)点击〖上传资料〗按钮,弹出上传附列资料界面,可在界面中选择需上传的资料进行上传。
(4)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编辑〗按钮,可弹出数据编辑界面,在此界面可进行数据编辑。
(5)点击〖数据自检〗按钮,可将列表中数据进行数据自检。
(6)自检完毕后点击〖自检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明细数据中存在的疑点信息,其中支持〖导出〗操作,可将疑点信息导出至Excel。
(7)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数据自检情况”,可查看当前明细数据中存在的疑点信息,数字分别代表疑点数量合计/错误类疑点数量/警告类疑点数量。
(8)确认数据无问题后,可点击〖提交〗按钮,将数据提交至核心系统,提交成功后,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