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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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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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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已准予免税购进的卷烟,卷烟生产企业须以不含消费税、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出口企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卷烟生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税后,出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并直接寄送卷烟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理流程

卷烟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人工发起,填报《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交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受理岗推送任务提醒,税务人员按规定受理、审核、复审和发放《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三、操作步骤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功能菜单。

 

进入系统后,展示明细列表,列表中可显示已采集的明细数据,点击“填写明细表”模块提供【新增】、【删除】、【筛选】按钮,录入数据后点击“提交申请”模块提供【数据自检】、【自检查询】和【提交】按钮

 

进入“填写申报表”模块,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采集”界面,此界面可采集明细数据:

  

点击【取消】按钮,可关闭当前窗口:

 

点击【保存】按钮,可将当前录入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关闭窗口:

 

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可将当前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保留采集窗口,支持纳税人继续采集:

 

录入数据保存后,勾选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勾选数据进行删除:

 

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编辑】按钮,可弹出数据编辑界面,在此界面可进行数据编辑:

 

录入数据保存后,可点击【筛选】按钮,对录入信息的所属期、申报批次等条件进行筛选。

 

录入数据完毕,点击“提交申请”模块,勾选已申请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可将列表中数据进行数据自检。

 

自检完毕后点击【自检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明细数据中存在的疑点信息。

  

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数据自检情况”,可查看当前明细数据中存在的疑点信息,数字分别代表疑点数量合计/错误类疑点数量/警告类疑点数量。同时,该疑点信息界面支持【导出】操作,可将疑点信息导出至Excel:

  

确认数据无问题后,可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将数据提交至核心系统

 

提交成功后,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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