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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自然人
5.1 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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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情形

符合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核准确认后执行。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五条

三、相关文书及填写说明

整理中

四、注意事项

当减免税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涉税风险与典型案例

整理中

六、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

七、办理时限

限时办结

八、操作指引

(一)线上流程

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或个人所得税APP,在线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

--信息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

个人所得税APP

(二)线下流程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

九、资料处理

个人所得税核准类减免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

减免税申请报告





3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

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报送条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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