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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9.1.1.1 退税代理机构的选择(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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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可以由省税务局办理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由省级税务机关会同财政、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并由省税务局公告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按具体任务要求

Ø 办理层级:省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出件

1)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向省级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办理机构:不涉及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2)受理

--办理机构:出口退税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综合管理岗核对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退税代理机构银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2)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3)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综合受理岗进行系统信息录入、维护,录入信息必须规范、完整,并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一致。

3)审核

--办理机构:出口退税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省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

4)出件

--办理机构:出口退税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代理机构备案”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完成选定手续后,省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应与选定的退税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发放退税代理机构标识,并对外公告。退税代理机构首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时,应首先提交与省级税务机关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口退(免)税备案表》进行备案

【资料处理】

退税代理机构的选择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

与省税务机关签订的服务协议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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