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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2.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3.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申请—受理—办理
(1)申请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更正材料,提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申请。
--办理机构:不涉及
--办理岗位:不涉及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岗位职责:不涉及
(2)受理
办税受理岗接收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办理岗位:办税受理岗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更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岗位职责:办税受理岗核对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并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办税受理岗进行系统信息录入、维护,录入信息必须规范、完整,并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一致。
(3)办理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办理岗位:办税受理岗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更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岗位职责:办税受理岗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信息。
【资料处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 | √ | ||||
2 | 完税证明更正相关材料 | √ | √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2.《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