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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3.1.2 非居民纳税人的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计税方式、适用税率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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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方式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

 

二、适用税率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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