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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4.3.2.2 简易计税选择的限制;销售额的换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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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四项第一目

 

  2.一般纳税人自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自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四项第二目


  3.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规定征收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四项第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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