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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曝光案例:私户现金截留油款 废弃小票揭开瞒报——揭秘昌江康城实业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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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昌江康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城实业)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通过现金结算、第三方平台私人账户收取加油款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42.68万元。针对上述违法事实,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9.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账面申报刻意缩水,仅凭加油机读数瞒报营收

  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涉税风险筛查时,发现康城实业主营的海尾金地加油站连续三年申报销售收入长期处于低位,数据和行业常规经营水平存在明显偏差。

  申报数据异常背后是否暗藏少报收入问题?带着疑问,检查人员前往加油站开展实地现场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坐落于交通要道,过往货运车辆与私家车辆往来频繁,日常经营情况与其申报数据明显不符。

  面对检查人员的问询,企业工作人员称站内液位仪仅留存油罐基础设置参数,无油品进出库台账,企业报税只以站长每月从加油机手抄的销售数据作为申报依据,无法提供2022-2024年度完整的收款记账凭证。

  站点实行两班倒轮岗、每日都有交接班资金结算,只凭加油机读数报税,真的能够完整归集全部经营收入吗?检查人员顺着疑点继续摸排,发现当班人员每日交接班都会核对当日钱款,但相关收款记录没有汇总入账,进一步印证了收入申报不实的疑点。


  多个私户分流货款,废弃交班小票揪出账外收益

  在站点办公室角落,一箱随意堆放的刷卡热敏小票引起检查人员注意,单据封面标注“交班对账单”,单据正面记录各班次油品销售数量与第三方收款金额,背面手写现金、刷卡到账明细。这些单据是否和营收直接相关?检查人员随即对全部留存小票逐一清点、分类汇总。

  顺着小票标注的收款信息,检查人员逐步厘清企业账外收款路径:2022年1-2月,企业借用站内员工个人收款二维码收取加油款项;2022年2月底至2024年年末,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加油款项;除此之外,每日营业收到的现金款项由站长自行保管,部分现金直接用于站内零星开支,全程不记入企业对公账目。

  为核实真实营收总额,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上游两家石化公司油库的油品购销协议、出库单据,同步调取企业对公账户、相关人员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全部流水,将小票统计数据、采购油量、资金流水三方交叉比对。经核算,2022-2024年企业通过现金、私人账户体外收款,合计少在账面列支成品油销售收入246.23万元。至此,康城实业瞒报收入的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偷税行为依法受严惩

  在完整的资金流水等证据链面前,康城实业实际控制人梁英承认了其利用私人账户分散收款、少计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

  经查实,2022年至2024年,康城实业通过现金结算、第三方平台私人账户收取加油款等手段少计销售收入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42.6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事实,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9.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来源:2026年6月12日,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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