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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哪些不同?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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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扣销售,是按打折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是促销的一种手段;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发生应税交易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支付 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例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 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由于销售折扣发生在应税销售行为之后,是一种融 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 扣销售与销售折扣严格区分开。

(3)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 的减让。对增值税而言,销售折让其实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后因为劳动成果质 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与销售折扣相比较,虽然都是在应税销 售行为销售后发生的,但因为销售折让是由于应税销售行为的品种和质量引起的销售额 减少,因此,销售折让应该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摘自: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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