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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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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农村养老服务 无障碍环境建设

 

【基本案情】

贵州省织金县辖区内有农村特困供养老人、残疾失能老人1万余人,建成的22所乡镇敬老院中,多家敬老院缺少无障碍坡道与防护扶手,出入口设置台阶,湿滑区域防护缺失,轮椅老人通行困难,影响老年人安全便利地享受养老服务,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5年6月,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织金县检察院)在开展特定群体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本案线索,于6月19日立案。织金县检察院联合残联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中两名具备无障碍设计专业知识的建筑设计工程高级工程师辅助办案,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内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经查明,其中9家敬老院存在72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包括公共出入口未建设无障碍坡道,部分建成坡道的坡度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坡道未设置无障碍扶手,部分出入口设置台阶及门槛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025年7月2日,织金县检察院邀请残联代表、人大代表及专家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就敬老院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听证,一致认同敬老院应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并提出整改建议。会后,织金县检察院依法向织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督促案涉敬老院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2025年8月27日,织金县民政局回复称,案涉敬老院已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织金县检察院联合残联邀请专家志愿者参与跟进调查,专家志愿者指出5家敬老院无障碍改造仍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织金县检察院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评估意见为5家敬老院出入口无障碍坡道坡度、出入口设置类别、公共浴室等55处仍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

2025年11月5日,织金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管辖对应地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黔西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黔西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西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织金县民政局对辖区内敬老院无障碍环境建设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案涉敬老院无障碍设施建设。2026年1月9日,黔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黔西市检察院申请专家志愿者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无障碍坡道整改标准进行专业阐释,支撑诉讼主张。其间,织金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施工方案进行整改,完成5家敬老院无障碍标准化坡道建设14处、改造食堂和公厕出入口4处、公共浴室台阶2处;对食堂、浴室等湿滑区域增设防滑地面与安全抓杆,走廊、广场加装35处连续扶手;免费适配轮椅、助行器、坐便辅具21套。牵头建成县级农村养老无障碍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敬老院无障碍环境隐患问题动态更新,线上调度、线下整改等数字化管理模式。2026年2月,法检两家共同开展现场回访,经邀请行业专家现场检测,整改均符合国家标准。同年2月28日,黔西市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典型意义】

乡镇敬老院是农村养老兜底保障的重要阵地,其无障碍设施是养老服务的核心环节。检察机关聚焦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一系列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协作,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调查并出席法庭,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梯次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问题全面整改,持续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守护农村老年人安全宜居的养老生活环境。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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