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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工抵房”:有哪些涉税风险?如何处理?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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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受房市影响,建筑企业“工抵房”明显增多,涉税案例频发……

“工抵房”,有哪些涉税风险?如何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如何有效防范涉税风险?

现从法律、会计、税收的三大视角,进行综合性研究。具体来看,分已办证、未办证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工抵房”,已办证

 

    在已办证的情况下,根据后续持有目的的不同,分准备出售、自用两种类型,分别处理:

(一)第1种类型,准备出售

1、会计处理

1)取得时

借:库存商品(注: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则计“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贷:应收账款

解析:为什么不计入“固定资产”,因为不准备自用,而是准备出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第二条第一款: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三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解析:为什么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因为不属于建筑类的主营业务。

 

2、涉税风险

主要是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比如,将房产处置给股东、董事会成员、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

 

2、风险防控

1)通过资产评估等方式,证明处理价格的合理性;

2)如处置价格低于评估价值,建议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通过公开竞争,进行市场价格,以防涉税风险。

 

(二)第2种类型,准备自用

1、会计处理

1)取得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2)转让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2、涉税风险

1主要是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具体,同上)。

2)如有营业外支出,即使未涉关联交易,也需留存相交资料,以备核查。

 

 

二种情况:“工抵房”——未办证

 

    在已办证的情况下,根据后续持有目的的不同,分准备出售、自用两种类型,分别处理:

(一)取得时

借:在途物资(“材料采购”)

    贷:应收账款

解析:为什么不计入“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因为未办证,未取得“工抵房”的所有权,只是取得相关控制权。(现行会计准则,对该类控制权,暂无相应科目进行准确核算,因此,可借鉴“材料采购”科目设置的原理,暂计该科目,以有效解决会计核算面临的新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在途物资

 

(三)涉税风险

1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同上。

2、“工抵房”可能涉“二次转让”,少缴二次转让税费的风险

风险应对:该风险,应通过完善《工抵房协议》,并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3、在房价下跌的大背景下,当实际转让价格低于原“工抵房”价格,而实际购房者仍以原“工抵房”价格缴款,建筑方需补偿实际购房者的差价时,“补差”,能否税前列支?

风险应对:“补差”的实质,是一种销售的商业折扣,应可税前列支。但需完善《工抵房转让协议》,并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必要时,可就相关事项进行法律公正,并作涉税鉴证,以维护自身税收合法权益。

 

研究微信:160 6541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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