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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
2.7.1 发票缴销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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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纳税人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缴销发票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上(全程在线自主办结)/线下

Ø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1.线上流程:报告—受理

1)报告

纳税人持需缴销的发票剪角后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发票缴销”功能拍照上传,申请办理发票缴销。

--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发票缴销”

2)受理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税务人电子工作平台

办税受理岗准予受理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相关信息自动写入金税系统提交办税审核岗审核办结;申请填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线下流程:报告—受理

1)报告

纳税人持需缴销的发票在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发票缴销。

2)受理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发票缴销”

--表证单书:不涉及

办税受理岗核对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并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税受理岗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税受理岗在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规范、完整,并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一致。

办税受理岗收回发票并作剪角处理后返还纳税人。

【资料处理】

发票缴销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需缴销的发票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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