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办税指南(其他)——自然人
4.1 居民零散个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0
【字体:    打印本页

文档下载

一、适用情形

零散个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自然人支付上述所得时,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并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自然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自行申报。

(二)自然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已经由支付人依法扣缴的,不再重复征收。

(三)自然人发生其他生产经营业务,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按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征收。自然人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所得收入总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不再适用征收率简易征收办法,由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经营所得自行申报。

二、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三、相关文书及填写说明

整理中

四、注意事项

自然人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所得收入总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不再适用征收率简易征收办法,由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经营所得自行申报。

 

五、涉税风险与典型案例

整理中

六、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操作指引

一)线上操作

纳税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对应功能,自主完成申报表信息填报并提交。涉及税款的,可同步缴纳税款并打印完税证明。

--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AP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一般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其他项目所得计税信息”

(二 )线下操作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出零散个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申报申请。

九、资料处理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