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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3.2.1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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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一、视同应税交易销售额、及销售额为非货币方式的确定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增值税法》第十九条)【《解读与适用》:既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而无销售额”的确定顺序,即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顺序。本法突破上述述限制,采用“市场价格”确定,更能反映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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