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税法汇编 > 印花税 >
印花税
4.3.4.3 住房买卖、租赁的印花税减免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2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21项)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1)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20项)

 

、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

详见:4.1.2.5 住房领域的土地使用税减免”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

详见:4.1.2.5 住房领域的土地使用税减免”第一条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3.1.2.2.2 住房相关的减免税”第七条。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4.3.2.9 住房租赁”第二条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