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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5.1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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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应税交易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是指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是指货物发出、服务完成、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日。(《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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